附件1:
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
单位:元
案件分类与收费标准 |
简单诉讼案件 |
计时收费 |
一.刑事案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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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-2500元/小时。
1、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,不足30分钟不收费,办理法律事务在途时间折半计算。
2、按一名律师办理事务时间确定,需要两名及以上律师的,分别计算时间并相加后确定。 |
1.侦查阶段 |
1000-8000 |
2.审查起诉阶段 |
1500-10000 |
3.一审阶段 |
2500-20000 |
二.民事案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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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不涉及财产 |
2500-10000 |
2.
涉
及
财
产 |
标的≤1万元 |
2500 |
1万元<标的≤10万元 |
4-7% |
10万元<标的≤50万元 |
3-6% |
50万元<标的≤100万元 |
2.5-5% |
100万元<标的≤500万元 |
2-4% |
500万元<标的≤1000万元 |
1.5-3% |
1000万元<标的≤1亿元 |
0.7-2% |
标的>1亿元 |
0.5% |
三.行政诉讼、行政复议、国家赔偿案件 |
1.不涉及财产 |
2500-10000 |
2.涉及财产 |
按民事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|
四.仲裁案件 |
按民事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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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规定
一、办理刑事案件收费规定
1、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、代理人,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,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。
2、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,按照标准酌减收费。
3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,按照民事案件一审收费标准酌减收费。
4、单独代理第二审、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及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费。曾代理前一阶段的,后一阶段起减半。
二、代理民事案件收费规定
1、单独代理二审、再审、执行、反诉案件分别按照一审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曾代理前一阶段的,后一阶段起减半。
2、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案件的,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。
3、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,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%。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显失公平的,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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